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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破坏旅游环境“黑名单”人员进入景区的公告(第一期)

来源:南岳旅游服务中心 编辑:谭雨萌 2025-10-20 15: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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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岳区旅游环境整治“雷霆行动”相关文件规定,经景区综合事务中心查处,以下17名人员在景区内流动叫卖、提香缠客,破坏我区旅游环境,现列入南岳衡山“景区黑名单”管理,限制其进入南岳中心景区半年,执行时间为2025年10月14 日——2026年4月14日。

李某庚(男,身份证号码:430405********2519)

旷某辉(女,身份证号码:430405********0042)

李某辉(男,身份证号码:430423********8616)

刘某云(女,身份证号码:430423********8620)

周某杰(男,身份证号码:430412********0019)

谌 某(女,身份证号码:430923********722X)

班某富(男,身份证号码:522530********2117 )

周 某(女,身份证号码:430405********2520)

綦某琴(女,身份证号码:430405********2522 )

王 某(女,身份证号码:430405********0044)

李 某(女,身份证号码:430412********0042)

赵某燕(女,身份证号码:430423********9024)

廖某宏(男,身份证号码:430402********2517)

胡某守(男,身份证号码:430405********009X)

龙某凤(女,身份证号码:430405********0042)

李某学(男,身份证号码:430405********2511)

胡某金(男,身份证号码:430405********0031)

请广大村(居)民和涉旅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景区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南岳旅游对外良好形象。

特此公告。

南岳区旅游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来源:南岳旅游服务中心

编辑:谭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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