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断然措施

来源:南岳融媒 编辑:彭俊 2021-01-22 21:18:58
—分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决定2021年度对森林防灭火工作采取五条断然措施:

一、实行蓝、黄、红牌管理。从2021年1月15日起,所有乡镇森林防灭火管理等级均为蓝牌;年内出现3起火情、火警、热点的或发生一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森林火灾的,降为黄牌;年内发生两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火灾或发生超过12小时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以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直接降为红牌,降为红牌的乡镇,一律纳入重点乡镇管理。

二、实行考核权重管理。在安全生产考核(森林防灭火)中,森林防灭火占比20%,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森林防灭火工作占比20%,并由森防指负责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森防指研究制定。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年内,乡镇一个月内出现2起及以上森林火情、火警、热点的或一起3小时以上6小时内火灾的,由县级森防指对乡镇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发生2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防指会同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内县市区发生超过12小时森林火灾的,由市森防指会同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发生超过24小时或重大舆情以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由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会同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

四、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凡降为红牌管理的乡镇,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不得提拔重用。凡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的,对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人问责。

五、实行“五个一律”制度。凡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事前问责;凡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程序实行问责追责;凡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岳融媒

编辑:彭俊

阅读下一篇

返回南岳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