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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市民朋友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来源:红网南岳分站 编辑:彭俊 2019-09-27 13: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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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朋友们:

  入秋以来,我区持续干旱天气,森林资源时刻受到威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森林是我区的发展之源,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特提醒市民朋友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清危害,加强防范。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极为困难,不仅会带来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而且还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损失;同时失火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家庭和个人将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凡违规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的,给予治安拘留。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一定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预防为主,要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绝不能掉以轻心,不要因为疏忽大意烧了一片森林,毁了一个家庭。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内吸烟,禁止烧香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禁止烧荒、烧秸杆、烧灰积肥、烧田埂、树叶等杂物;特别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痴呆人员的管理。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无组织、无纪律参与扑火。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为南岳的山川秀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为保护绿色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岳区火警电话:0734-5662566、12119

来源:红网南岳分站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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