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水库(资料图片)
红网南岳站9月30日讯(记者 文丽贵)兴隆水库是我区居民游客饮用水的主要来源。为切实加强兴隆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南岳区人民政府于今日正式下发了《南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兴隆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施行。
《通告》要求,兴隆水库坝址以上10.1平方公里流域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我区将对该范围内现有农家乐依法查处,坚决取缔;同时,倡导广大居民和游客不要进入兴隆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农家乐用餐,尤其是严禁在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兴隆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污染水体的活动,凡进入兴隆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家乐用餐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依据有关纪律条例进行问责。
举报电话:0734-5663937 (南岳区纪委)
0734-5677666 (南岳区水务移民局)
0734-5671587 (南岳区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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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南岳站
作者:文丽贵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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