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蒋康夏被撞事发地点
本网讯 记者石珊报道 11月20日,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峰大队民警蒋康夏在晚高峰执勤时被一辆小轿车撞飞数米远受轻伤。交警执勤被撞已不是个案,记者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事发当日正值星期五交通晚高峰,天下着毛毛小雨,大家都急着往回赶。18时10分,天色已黑,蒋康夏站在雁城路与蒸阳南路交叉路口的正中心指挥交通秩序。由于雁城路从东向西的方向经常有很多直行车辆占用右转弯车道,当时蒋康夏在雁城路上正面朝东全神贯注疏导车流,司机谭某行驶在雁城路上由西往东正准备通过路口,由于会车时没看清楚,发现正在执勤的蒋康夏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
据肇事车主谭某回忆说,当时天黑又下着雨,自己开车从雁城路直行通过路口。“下雨天能见度低车流量大,会车的车辆又打了远光灯,当时一下没看清楚。开车这么多年,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还是自己大意了,险些就酿成大祸!经过这次事故,自己长教训了,以后一定小心驾驶,同时呼吁其他司机朋友不要在会车时打远光灯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谭某立即下车随同与蒋康夏一块执勤的四名协警将蒋康夏送至附近的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经检查发现蒋康夏臀部受伤,需住院观察。
蒋康夏说起事发时的一幕仍惊魂未定,“上下班高峰期车流量大,我们执勤的时候一股脑的专注在疏导交通上,哪里还有心思东看西看顾及自己的安全。当时我被撞飞了几米远,意识模糊,现在想起还很后怕!我身体还算结实,好在是撞到屁股上面,休息一段时间就可以出院了。医生说如撞偏一点一定会骨折,不幸中的大幸了!”
雁峰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告诉记者:“交警执勤被撞、执法被伤的事件时有发生。摩托车、三轮车等违法交通工具十分抵触交警正常执法,摩的打雨伞被拦经常是横冲直撞,大家执法过程中时刻都存在安全隐患!”
本网记者提醒广大驾驶员,通过路口时要服从交警指挥,雨天一定要小心慢行,会车时绝不打远光灯,注意观察并放慢车速,以免发生交通意外!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石珊
编辑: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