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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南岳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即将实施

来源:红网南岳站 作者:文丽贵 编辑:彭俊 2014-09-26 18: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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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南岳站9月26日讯(记者 文丽贵)记者从昨日召开南岳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落实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已经在南岳启动并加紧实施。凡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经审核后,其奖励金将于国庆节前兑现到位。

  会议首先详细解读了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方法。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是由湖南省卫计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联合制定并颁发的,这一新政出台,将使我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根据《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文件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据了解,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包括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和无工作单位居民等;二是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三是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四是2014年1月1日前,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成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5000元奖励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直至亡故;或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象确认程序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批确认、县级备案。会议同时要求各单位在9月28日前完成本单位对象的确认。

  副区长崔秀兰在会上做出要求,由于这次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确认工作时间急、任务重,各参会人员一定要及时汇报,广泛宣传,务必做到审查到位、考核到位、确认到位,做到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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