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11月13日,省人社厅透露,湖南将从今年起组织实施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今年选拔工作正式启动,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将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名额不超过100名,由省政府一次性发放每人1万元奖金。
省人社厅解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专业技术人才是指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参与选拔的高技能人才,要求为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者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
“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评定还向在湘工作的外国专家敞开大门,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湖南省“潇湘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在申报时优先考虑。各地须在2013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分类整理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电话: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委大院三办楼551室),0731-82219390;
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委大院三办楼557室),0731-82217467;
外国专家材料报外国专家局(省委大院三办楼250室),0731-82215731;
企业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职业能力建设处(省人社厅南院行政楼102室),0731-84900041;
部队专业技术人才材料报省军区政治部,0731-84570204。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李柯夫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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