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湖南省政府官网发布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2012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授予衡阳、娄底、临湘、汨罗和吉首5个城市“文明城市”称号。此外,岳麓区等4个城区,攸县等6个县城被评为“文明城区(县城)”。同时,授予长沙市血液中心等383个单位“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谭旭燕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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