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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

来源:南岳融媒 作者:谭雯 编辑:彭俊 2025-12-02 17: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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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讯: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监管新规、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12月1日起,一批事关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规施行。

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明确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运输容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运输容器并及时清洗,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记录、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

加强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针对一些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只收取扩张费用,对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宽松软”等问题,规定明确,从事同一品牌餐饮服务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明确一个企业总部。企业总部应当具备相应的餐饮服务连锁管理能力,依法取得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连锁管理”的食品经营许可,对分支机构、中央厨房、门店等的食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校园配餐首个国标发布

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12月1日起实施。这一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明确了食谱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备餐与配送、用餐服务、服务评价改进、应急处理等规范指引,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导。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认准CC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一审:缪雯;二审:曾科;三审:彭俊)

来源:南岳融媒

作者:谭雯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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