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安全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开展“交通顽瘴痼疾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
自7月10日起至10月底,常态化整治三个月。
整治重点
❶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
❷摩托车、电动车乘坐三人及以上违法超员的;
❸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等非法改装的;
❹饮酒或醉酒驾驶摩托车(或属于机动车的电动摩托车)的;
❺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
❻未悬挂摩托车、电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❼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属于机动车的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
温馨提示
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过程中,自觉佩戴好头盔,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做佩戴头盔的示范者和宣传者。
❷广大市民、快递员、外卖骑手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过程中,自觉佩戴好头盔,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❸广大家长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以及接送孩子时,自觉为自己和孩子佩戴好头盔。对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行为加强教育监督。
❹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❺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拒不配合民警执法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6日
来源:南岳交警
编辑:彭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