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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慎用火 失火责难逃

来源:南岳融媒 作者:易歆 杨冠红 编辑:彭俊 2022-10-19 1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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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讯:10月17日,南岳镇红星村村民何某林擅自在自留地内烧草肥田,违反禁令野外用火,南岳区森林公安分局在接警后火速出警,快处快办,全力以赴打好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经查实,违法行为人何某林对自己拒不执行《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林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明确,9月24日至10月31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全省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三十米范围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熏蛇鼠,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炼山,烧杂,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基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其他一切野外用火。南岳公安机关表示将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切实保护我区秀美森林资源。

(一审:彭俊 ;二审:曾科;三审:杨栋梁)

来源:南岳融媒

作者:易歆 杨冠红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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