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的所有居民
二、缴费标准
个人:2023年度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属南岳户籍的参保居民由区政府补助2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人
困难群众:由我区认定的特困人员(五保户、孤儿、事实孤儿)和一、二级残疾人员,由区医保局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个人需自缴保费50%由区财政资金资助,余下的50%由区医疗救助资金中资助。对困难退役军人、困境儿童等其他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确定。筹资集中缴费期结束后,新增认定的上述人员,不享受参保资助。
三、缴费期限
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
在校大中专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
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
可中途参保的对象及缴费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 90 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 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 口、新生儿未在 90 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 天内参保缴费,各市州结合实际明确的其他特殊情形)未能在统筹地区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缴费途径
途径一:我们推荐使用“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APP缴费。
途径二:各商业银行的营业厅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智能POS机、微信公众号自助缴端缴费。
途径三: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缴费。
六、居民医保待遇
(一)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可享受哪些待遇?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一个结算年度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最高限额600元,最高限额范围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即基金支付42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可享受哪些待遇?
城乡民居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
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60元。
(三)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可享受哪些待遇?
特殊慢性疾病门诊统筹病种确定为15类43种。报销比例70%(血透80%、精神分裂症100%),年限额2400元-54000元不等。
(四)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是多少?
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是5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15万、大病保险40万)。
(五)城乡居民参保对象的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是多少?
申请异地就医(即出衡阳市)备案后,在异地住院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先负担10%的转外自理费用后,剩余部分参照统筹地就医待遇予以报销。未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的(危急重症患者抢救除外),参保人员在先负担15%的转外自理费用后,剩余部分参照统筹地就医待遇予以报销。
参保居民因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起付线、补偿比例同一般疾病标准。业务经办工作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负责承办。意外伤害咨询、投诉电话0734—5695519。
住院分娩:平产最高限额补偿1300元,剖宫产最高限额补偿1600元。高危重症孕产妇分娩住院费用按一般住院疾病标准补偿。
基本医疗封顶线:年度内基本医疗封顶线为15万元(含门诊补偿费用,不含大病保险补偿费用)。
(六)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
注: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七、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转诊)办理流程
只要按“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这三步,即可办理直接结算。
●直接在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上办理;
●直接(或电话0734-5678916)到南岳区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登记备案;
●办理时限:入院前或住院三个工作日内。
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34-5678916;参保信息:0734-5678916;特殊病种门诊:0734-5675808;
异地结算:0734-5678916;投诉举报电话:0734-5675808(南岳区医疗保障局)。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救助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来源:南岳融媒
编辑: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