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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来源:南岳融媒 编辑:陈涛 2022-08-16 19: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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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讯: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决定》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取消和调整上述罚款事项,严格执行国务院明确的“三个一律”的清理标准: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决定》取消和调整的53个罚款事项,共涉及修改11部行政法规,修改和废止20部部门规章。为了最大限度推进清理成果落地见效,《决定》对修改行政法规、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有关部门要在《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

(一审:彭俊 ;二审:曾科;三审:杨栋梁)

来源:南岳融媒

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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