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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 致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南岳交警 编辑:刘欣 2020-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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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电动自行车车主:

你们好!

为县市同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切实维护车主合法权益,规范电动车辆管理,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从2020年6月19日起,我区将利用电动车智能防盗管控系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挂牌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挂牌注册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购车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产品合格证原件。

4、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

二、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车辆

1.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

2.擅自拼装、改装的;

3.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4.其它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

三、上牌地点:南岳电信营业厅

四、上牌费用:

1.号牌费: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10月31日,号牌办理免予收费;从11月1日起,每副号牌收取费用20元。

2.防盗装置:每套100元/3年(含防盗电子标签安装费、使用服务费、三年盗抢保险赔付服务)。

电动车失窃报案由公安机关受理。被盗窃车辆从报案日起,如在60天内未能予以追回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由保险公司按照理赔标准进行理赔。

赔付标准:购车一年以内的,予以赔付1200元/辆;购车两年以内的,予以赔付800元/辆;购车两年以上的,予以赔付500元/辆。

3.投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及人身意外保险,保费:145元/三年。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约定进行理赔。

4.车主购买电信套餐,即可免费赠送防盗装置(NB标签含车牌),及盗抢险及三责险。

四、从2020年6月19日起,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凡未办理注册登记,且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电动车不准搭乘他人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城市创建人人有责,“遵纪守法明礼,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你我携起手来,为共同创建南岳“文明奥区”、美丽南岳、畅通南岳、和谐南岳作出积极的努力!

南岳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5日

来源:南岳交警

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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