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南岳站10月19日讯(实习记者 阳莹 通讯员 王俊)为更好的修订和完善《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10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会上,与会人员就规范农民建房、饮用水源保护、景区车辆管理、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人大调研组对大家提出来的问题一一进行反馈,并展开讨论。
《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包括6章34条,涉及我区规划建设、城乡管理、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条例》对南岳景区综合管理的职责分工、建设规范、法律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在区规划建设方面,建筑风格要求保持历史文化风貌,与旅游景观协调,体现地方特色;并对村民控制建设范围内建设住宅面积和层高,做了数字化严格要求。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王燕在会上指出,《条例》对推进南岳依法治区和全域旅游发展意义重大。区人大法制委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把这部法规完善好,不厌其烦地修改好。
区委书记曾建华强调,制定《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不仅是大力实施全域旅游战略的发展需要,还能保护南岳这片独一无二的风景名胜资源,提升景区自身发展。立法工作人员要深化认识,从大格局入手,充分利用、保护和发展南岳旅游资源,舞活衡阳全域旅游龙头。
全区在职在家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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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南岳站
作者:王俊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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