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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机关事业特岗津贴戴上“紧箍咒”

来源:红网南岳站 作者:文静 王丽纯 编辑:彭俊 2015-11-07 1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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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南岳站9月24日讯(实习记者 文静 通讯员 王丽纯)记者近日从区人社、财政等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区在2014年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了对特殊岗位津贴发放的整顿清理。目前,我区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工作已经完成,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发放从此有了“紧箍咒”。

  根据国家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要求,对特殊岗位津贴实行统一规范管理。除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外,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以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予以取消。其中,除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警衔、检察官、法官、信访、审计人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密码人员等岗位津贴之外的其它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节日、假日、病假、事假或脱产学习期间不发特殊岗位津贴。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人员,出勤天数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由区财政局拨款到单位发放。此外,对于部分从事两种以上特殊岗位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一项特殊岗位津贴。凡是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工作人员调离原岗位后,由所在单位如实上报区人社、财政局,从离岗的第二个月起停发特殊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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