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首席记者王鹏 通讯员成益辉 马志刚报道 本来因为在一起打牌娱乐消遣开心,可是却因为十元牌费的事情,而翻脸大打出手。近日,因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的犯罪嫌疑人许三(化名)被蒸湘警方移送蒸湘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许某,今年47岁,系衡南县洲市乡人,在衡阳市从事房屋装修工作,租住在衡阳市烟草局家属房。8月27日晚上,他来到衡阳市祝融路新城国际住宅区南门娱乐室玩耍,与被害人陈四(化名)等四人在一起打麻将。凌晨1时许,在快要散场的时候,陈四和另外一名和牌的妇女为争十元赌资是否已经付清一事发生了争执。本来不关许三的事,可是许三却帮助那名已经和牌赢了的妇女计算起来。陈四见到后,非常来气,觉得很晦气,憋了一肚子火,就骂了许三几句难听的话。谁知许三也不是省油的灯,两个人就大吵了起来。这时,头脑发热的许三拿起放在一边,他们打牌坐的木凳子就朝陈四身上砸去,砸了几下,将陈四的头部砸破,并将陈的左手掌骨打断。经过权威鉴定,陈四的伤情已经构成了轻伤。
案发后,警方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许三刑事拘留,并于9月13日移送蒸湘区检察院批捕。在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双方经过反复做工作,终于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许三最终一次性经济赔偿十万二千元,陈四也对许三的过错鲁莽行为表示了谅解,请求检察机关对其从轻从宽处理。
检方念及许三是初犯、偶犯,且双方已经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方针政策,近日,对犯罪嫌疑人许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嫌犯许三,建议公安将该案直接移送审查起诉。为了十元钱,许三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王鹏 成益辉 马志刚
编辑: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