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
区委决定,4月8日—5月3日我区共组织五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时间

二、学习地点
区行政办公大院会议中心
三、参加人员
1.全体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2.区直各部办委正、副职和人大、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
3.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
4.市管各单位党政一把手。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因公出差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先向区委主要领导请假;
2.请新闻办、广电台、电子政务中心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作者:rednet
编辑: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