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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名游】石宏规与南岳衡山

来源:南岳新闻网 编辑:彭俊 2013-03-05 1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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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宏规(1898-1982),别名爱山,后改艾山。苗族。湖南永绥(今花垣)县人。

  石宏规于民国23年(1934)7月调任湖南省南岳管理局局长,任期近10年。南岳古镇沿袭明、清建筑规模,街道狭窄,房屋旧陋,参差不齐。石宏规到职后,立即着手改革市容。他察看现场,规划蓝图,规定主要通道御街、南街街道各宽2丈4尺,东、西、北三街及棂星门左右各宽2丈,房屋要求大体整齐,一律红墙青瓦,与大庙红墙碧瓦形成一个统一的格局。民国24年(1935)改建南岳街道工程兴工,石宏规亲自督工拆让修建,不到一年,即告完成,全镇麻石砌路,宽阔平直,房屋整齐,市容一新。

  石宏规在着手整建南岳古镇市容不久,又规划修建从半山亭至祝融峰,南天门至藏经殿和磨镜台至老塔三条公路,委派永绥人杨京昌负责勘测、设计。民国29年(1940),由半山亭到南天门、南天门至藏经殿、磨镜台至老塔三段简易公路修通,共长约15公里,军用吉普车基本可以上下山行驶。

  民国二十四年,石宏规在整修南岳镇的同时,补植各种行道树和庭院风景林木共十余万株,于福严寺下开辟苗圃,供应树种,随后又开始组建省立南岳林场苗圃。民国27年省立南岳林场苗圃建成,正式投入全山植树育苗工作。

  石宏规在南岳期间,对南岳山水文物颇作了些保护与介绍工作。他曾编辑过一本《南岳一览》,介绍了南岳山形胜、文物故典,并有不少照片,文字也简短隽永。金简峰石上刻有“寿岳一两字,传为宋徽宗书,笔力遒劲,字大盈尺,年久剥蚀,石宏规遣人照原样重刻,至今犹存。民国27年日军飞机炸毁大庙正殿左檐翘角、正南门、左碑亭及亭院通道等处,民国34年,石于抗战胜利后,亲自鸠工修复,并撰文刻碑于棂星门内盘龙亭,昭告后人,毋忘国耻。

  民国35年(1946)春,石宏规离岳赴省任职。在半山亭黄巢试剑石上刻下“有负南岳”四字自责。石刻至今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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