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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第九批省保单位有 “身份证” 了

来源:文物局 作者:rednet 编辑:彭俊 2012-06-11 16: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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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区文物局为今年新公布的五处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办理了“身份证”,树立了标志碑和说明碑。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树立标志碑是政府对文保单位依法保护的基本措施之一。因此,为做好新增五处省保单位的保护工作,上半年,区文物局就积极着手准备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和说明碑的前期工作,聘请专业的石材工艺匠,选用优质的石材,按照标准规格进行制作,由于制作工序相当繁琐,每一道工序工作量非常大,为了争取年内完成此项工作,区文物局经过精心安排,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如期完成了黄庭观、朝圣古道、南岳游击干部训练班中共代表团驻地旧址、双忠亭、胜利坊等五处文保单位刻碑、树碑工作。

  这次标志牌和说明碑的树立,不仅有利于文保单位的规范管理,同时,也使我区文保单位“四有”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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