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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崛起与毗邻地区的比较分析

来源:湘西新闻网 作者:湘西州金融学会理论组 编辑:彭俊 2012-07-13 09: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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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最基本举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解决城镇居民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难提供稳定资金来源的一项长期制度,也是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惠普性政策。建立社会公积金制度的根本宗旨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低存低贷”、“多存多贷”的政策调控优势,建立职工住房的自我保障机制,增强职工自我解决住房能力、提高居住水平,实现城镇职工居民住房保障的商品化目标。其特点在于强制性储蓄、定向性使用、惠普性调剂等特殊功能。本文以湘西州为截入点,比较恩施、侗仁等毗邻地区住房公积经的发展态势,拟就住房公积金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作一剖解。

  一、湘西州住房公积金事业解读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州中心)成立于1995年8月。十五年来,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以2005年为分界成两个阶段,2005年10月经过机构调整,将原来各县市住房公积金办归属由州中心直接领导,更名为州中心××县市管理部。截至2009年底,全州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达10.7万人,同比增长12.10%,占当年应缴职工人数的90.33%;归集资金总额和余额分别为14.6亿元和10.4亿元,分别增长28.18%和26.65%;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和余额分别为12.26亿元和7.68亿元,分别增长50.40%和52.42%;其中2009年归集公积金3.25亿元,同比增长18.4%;发放个住房贷款4.09亿元,同比增长104.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仅为0.23%,较上年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实现增值收益1690万元,同比增长50.85%;全州支取资金0.96亿元,同比增长12%。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在同业竞争中以不替代的政策性、互助性、低利性优势,在较短的发展空间中创造了不寻常的业绩,成为同业的姣姣者。这些绩效的取得,得益于湘西州委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州中心的卓有成效工作与业务创新。

  (一)建立完善治理结构,不断夯实基础,提升管理水平

  作为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前州、县(市)两级成功地推进了湘西州住房实物化、行政化和福利化分配转化为货币化、市场化及商品化运作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在商品房价逐步上市过程中,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通过出售原买公房加上公积金的贷款,就可以去购置新的商品房来改善居住条件。2005年底,州中心直管各县(市)住房公积金办后,随即在中心内部治理结构上,构建了“一级管理、两级经营”的运作模式。尤其近几年州中心通过科学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营运机制的创新,其经管水准明显提升。州中心“一会、一层、两监督”,即管委会、管理层和财政审计及建设、人行监督等职责明确,运作程序日臻完善。总括起来说:

  一是强化规范化管理营运。规范管理是经济运行部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2005年至2008年8月,正值吉首地区部分房地产企业集资的高峰期,月息从2-3分一路飚升到5-6分,甚至更高的级次。州中心管理层奉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依照政策和法规,在错综复杂、十分诱人的市场搏弈中能稳住阵地免遭损失,实现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的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仅为0.31%,同比降低0.06个百分点;2009年尽管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个贷逾期率仅达0.23%,较上年同比净降0.08个百分点;在商业银行严重收紧房地产信贷的严酷形势下,占了全州个贷将近60%的份额!2008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二是多错并举,不断拓展公积金的归集面。首先是强化造势。第一次把非公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公积金制度建立,放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来考虑;发放低息贷款,放到“保增长、促民生”的宏观经济战略特别是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构建和谐社会来考虑。凭借国务院条例颁布十周年的契机,组织人员到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吉首雅溪等民营小区征求意见;在花垣边城、龙山时代等广场,采取“苗歌”、“三棒鼓”、“快板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进行有的放矢宣传,使公积金的政策进学校、入社区、进企业、入乡镇。据统计,该中心共印制宣传资料45000余份,制作大型宣传条幅15条,发放社会调查问卷3500份,“圩场”宣传4场次,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其次是转换思维定式,适时拓展归集面。从单纯追求归集额向追求缴存对象的转换。始终坚持接受政策、接纳产品、莫过于先接受人的理念,仅2009年全年新扩面单位106个,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8482人。同时研究出台并实施了《湘西治自州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试行办法》,使公积金从“单位人”向“社会人”拓展转变,强力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推进,消灭了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空白,44个人月均存缴存额达320元。

  三是加大业务创新力度,与时俱进地开展“对冲还贷”新政。即借款人可以在一次性还款时支取住房公积金,或者半年一次用公积金抵扣月贷款还款额。鉴于2008年的集资风波所致社会资金紧困的严峻现实,为减轻公积金贷款人的负担,增加房地产贷款的有效供给,仅2008年10至12月,州中心就为1696户职工办理了对冲还贷业务,金额达1610万元。2009年继续加大有效需求的提取力度,全年提取9600万元,其中职工购房提取2100万元,人均户平3.46万元,支持3800户职工支取还贷,对冲额2850万元,为每位贷款职工月减少625元的还贷压力。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湘西州居民住房消费能力,扩大了消费内需。

  四是简化服务流程,整合内部功能,提升服务内涵。州直管理部独立运行,实现“管营分离”,各职能科室履行对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研究、监管和指导职责,不再承办具体业务。从2009年7月起,中心减少了贷款审批环节,取消了对各县管理部授权审批额度以上贷款需上报的规定,即每笔贷款最终审批均在管理部完成,州直管理部贷款办理时间由以前的15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其他县(市)管理部办理时间公开作出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的郑重承诺!同时,针对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发生特殊情况,如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发生车祸、火灾、水灾或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水平的,适时酌情地支取公积金,放大了公积金的互助功能。此外,大力配合政府加大公转房、廉租房的协调支持建设,重点支持农村教师和乡镇干部这个长期困挠基层的大难题——住房问题,仅2009年为1426户教师和乡镇干部提供住房贷款1.2亿元,占了全年贷款投放总额的29.9%!彰显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特色。

  (二)奉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理念,积极创建住房公积金文化。

  作为一家根植于神秘湘西文化沃土的州级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关注民生、构建和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并将此作为住房公积金系统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之所在,打造住房公积金的行业文化。构筑和培育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文化底蕴,必须从建设优秀的行业文化入手。在湘西州经济改革开放的十多年中,州中心行业文化建设思路不断拓展,业务不断创新,运作日趋成熟。围绕“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宗旨,推出了一系列新政。在竭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同时,密切注重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推社会的和谐进步。

  近几年来,州中心针对湘西州存在的财政补贴不到位,“限高保低”和早期的项目贷款等问题,依托企行业文化,开展专项治理。目前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除个别财政困难的县补贴比例达不到工资额的5%外,其他县市均实现了达标。“限高”措施进一步到位,“保低”底子澄清。原相关县(市)所欠的项目贷款问题已于2008年末基本解决。防范风险是公积金管理永恒的主题。为强化资金的安全营运,先后建立了贷款准入、管理及责任追究等“两章”制度,贷审会审批制度;同时争开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以及正在拟定的个贷风险评价体系。首先从建立风险金制度入手。2009年,该中心共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43万元,已累计提取774.5万元,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良性循环的资金运作模式,旨在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自2006年开始,该中心在每年度向管委会报告中,对积极倡导合规先进的公积金文化建设作了详尽阐述,力求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取信于缴存者,以合规防范的理性承担和履行社会职责,真正把“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经营理念贯彻工作的始终。

  (三)创新服务方式,鼎力扶持区域经济发展

  贷款是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核心,是促推和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07年州公积金中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7亿元,占全州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的50.02%;2009年发人贷款突破4亿元,住房公积金净增额2.64亿元,同比净增174.9%,占全州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的59.03%的份额!为全州3705户职工解决家庭住房困难;同时从收益中提取廉租房建设资金150万元,已累计提交400万元,为“安得广厦千万间”发挥了应有的效用!

  在服务方式上,除传统的资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外,州中心相继推出了《湘西州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试行办法》;对无房户开展了期房按揭业务。如吉首市的“香桂园”、龙山县的“益源·滨河苑”、“秀山碧桂”等楼盘按揭业务。州中心还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定了两城市职工异地贷款协议,职工可在购房所在地申请贷款。在湘西州境内8县市、职工可选择购房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申请贷款。在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上,吉首地区购建房贷款最高审批金额为30万元,最长期限30年;其他7县最高15万元,最长期限为15年。无论从职工住房的单笔贷款额度,还是期限均在州级金融系统实属首创,颇受住房公积金参加人士的青睐。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随社会变革之动而动,随职工需求变化之变而变,真正凸现出与时俱进,从而使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服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且形成了质的飞跃!(见附表)

  二、毗邻恩施州和铜仁地区住房公积金发展比较

  1、恩施州:湖北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7年。截至2008年末,全州应缴交住房公积金113745人,实缴交79621人,住房公积金缴交率为70%。当年新增缴交职工29092人。2008年新增归集资金3.13亿元,同比增长4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9300万元任务。全州归集资金总额达11.59亿元,同比增长37%;归集余额为9.74亿元。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498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85亿元。2008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0亿元,超额完成省下达计划6000万元的指标,占当年归集资金的58%。截至2008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达5.66亿元,累计为15346名职工购、建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提供贷款服务。2008年收回贷款7428万元,同比增长15%;累计收回贷款总额2.49亿元,现有贷款余额3.17亿元。

  2008年,创造各项业务收入2756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91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839万元。支付住房公积金缴交人利息支出等业务支出1983万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773万元。经批准,当年共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306万元,中心及各县市办事处管理费用393万元,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4万元。

  2、铜仁地区:贵州铜仁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7年5月成立的。2008年底,全州归集资金余额为3.94亿元,同比增长105.88%;全区应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125154人,实缴交94777人,缴交率为75.73%,同比增长152.99%。2008年,全区提取住房公积金0.28亿元,同比增长4.78%,累计提取1.21亿元,其中职工购房和还贷提取占65.88%,其它为退休、死亡及调动转移。2008年对2632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9亿元,同比增264.59%;累计对6418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1亿元。2008年末,全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3.13亿元,同比增长173.62%;本年全区回收贷款0.40亿元,同比增长87.12%;贷款逾期率为0.88%,同比下降6.16%。2008年,各项业务收入1006.42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84.0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822.37万元;各项支出为479.78万元,其中支付职工利息支出449.09万元,支付银行委托手续费等30.69万元。2008年底,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13.64万元。2008年实现增值收益526.64万元。提取中心管理费用283.04万元,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4万元。

  3、恩施州、铜仁地区与湘西州住房公积金业务特点比较。恩施州、铜仁地区和湘西州(以下简称三州区),在国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下发的3-5年期间,陆续成立了以州区为管理中心的三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其管理机构。三州区的业务特点是: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以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扩大覆盖面为中心,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与财政资金划拨、单位和个人缴交并重,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思路,较好地完成了管理中心成立以来的各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注重对各县市管理部或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管理。三州区实施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模式,虽然较之其他城市晚了2-4年,但在对县(市)管理部或办事处的管理上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均受到上级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奖励和表彰。

  三是在个人住房贷款准入方面,三州区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别制定了各自的管理规定等,特别是在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准入上,均规定为“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借款人本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即可。

  四是在贷款品种开发和创新上,如湘西州在做好传统的现房抵押、期房按揭等住房抵押和质押贷款以及担保的基础上,开展了商品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和异地贷款。州中心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了两城市职工异地贷款协议,职工可在购房所在地申请贷款。在湘西州8县市,职工可选择购房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申请贷款。但贷款期限较恩施、铜仁长,且放款额度分别大于10万元至15万元;公积金缴交率分别高于两地15和20个百分点。如果以集资事件特定困难的2008年为例,湘西州当年的贷款金额还远大于毗邻两地1.8亿与1.9亿元,当年支取的份额也大于两地3300万与4900万元。铜仁地区除与国有银行委托外,部分县还与农村信用社建立了委托关系。全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贷款期限以国家规定的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再加上5年之和减去借款人借款时的年龄为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恩施州州本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为15万元,办事处为1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由此判读,湘西州的住房公积金建设无论从管理还是到业务创新均处在三地的发展前列。

  五是湘西州注重行业文化建设的精心打造,重塑服务形象。按照“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主旨,系统地形成对员工学习、培训、教育的制度化。2009年4月,中心举办全州财务会计知识大课堂;长期利用“双休日”开展有趣的政策礼仪、时政、管理等综合学研活动;9月又举办规模较大的全州住房公积金综合培训,参训员工达186人(次),做到公积金工作者人人不漏训;并别开生面地到红色根据地井岗山、延安重温入党誓言;在全州广泛开展“我与住房公积金”的征文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与服务建议,并公开发表于州委党报《团结报》。2009年该中心被中共湘西州委授于“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正因为如此,从而使该州的住房公积金事业步入既稳健又超常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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