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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岗位标兵”、“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南岳衡山旅游网 作者:rednet 编辑:彭俊 2012-06-12 1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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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区直及市管各单位:

  为弘扬文明新风,切实提高全区市民的文明程度,经研究,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佳“文明岗位标兵”、“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养发现群众身边的典型,引导广大市民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区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促进南岳旅游事业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由区文明委牵头组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区主要领导任顾问,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政法委、区妇联、计生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文明办(电话:5663992)。

  三、评选内容及步骤

  1、评选目的:培养发现身边的文明典型,让广大市民学有先进,赶有样板,为南岳旅游的飞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评选范围:本次十佳“文明岗位标兵”重点评选工作在我区涉旅行业及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表现突出的普通职工。包括门票管理员工、导游、司机、厨师、服务员等旅游从业人员,政法干警、城管队员、记者、教职员工、医务人员、环卫工人、护林员、征管员、办证员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普通职工;十佳“文明家庭” 重点评选全区各条战线上夫妻相濡以沫、尊老爱幼、事迹感人的普通家庭。己被评为南岳区十佳“文明门店”、“文明公仆”、“文明市民”的不再重复评选。

  3、评选条件:凡在我区涉旅行业及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均可参加十佳“文明岗位标兵”评选(详见附件1);凡工作生活在我区三年以上有固定的住所的可参加十佳“文明家庭”评选(详见附件2)。

  4、推荐方法: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评选步骤:⑴推荐发动(5月1日—6月30日):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牵头,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对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吸引广大市民及商家积极参与,电视台及南岳旅游网发布评选活动公告。7月1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材料(含表格及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报至区文明办。⑵确定候选对象(7月1日—8月30日):区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对十佳“文明岗位标兵”、十佳“文明家庭”各确定20名候选对象。⑶公开投票(9月1日—10月30日):区电视台及网站对候选对象进行宣传展示,广大市民进行公开投票。⑷组织考察并终审(11月1日—12月30日):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综合考虑投票结果及各方面因素,确定正式候选对象后报区主要领导审定。⑸公示表彰(初定于2012年3月左右):对正式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召开会议给予命名表彰。

  四、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评选活动是加强村(居)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的具体实践,是广大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要切实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通力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区文明委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区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确保评比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职能监督作用,加大对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开展的新情况、新进展,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共同把此项活动推向深入。

  3、强化监督管理。要按照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对命名的十佳“文明岗位标兵”、十佳“文明家庭”建立专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回访,保证创建质量和活动的权威性。

  附:1、南岳区“文明岗位标兵”评选条件

  2、南岳区“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3、南岳区“文明岗位标兵”申报表

  4、南岳区“文明家庭”申报表

  南岳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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