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申报,经南岳区财政局批准,拟对丰田TV7250S4SP轿车向社会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拟转让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号牌:湘MA0257,厂牌型号:丰田TV7250S4SP,购车时间:2008年3月,累计行驶里程(公里):0.87万公里。车辆检审至2010年3月,保险费缴止2010年3月,车况良好。评估价格为123000元。
处置单位:南岳区检察院
联系人:胡文洁 报名电话:5662361;18216069101
二、处置方式:
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以评估价为竞价基价,价高者为竞价成功者。
三、看车时间与地点
车在处置单位展示,与单位联系人联系看车事宜。
四、报名方法
请有意竞买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9日到处置单位报名。报名时须交纳10000元的保证金。竞价成功者可以用保证金冲抵购车款。竞价成功而又不购车者,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者,当场全额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竞价时间、地点及竞标人
由处置单位视报名情况在公告结束后一个星期内组织公开竞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竞标人必须与报名人一致,否则不得参与竞标。
六、手续办理
竞价成功者于当天内交清购车款(特殊情况推迟至第二天下午5点),根据车辆现状和手续,按旧车交易程序15天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提取车辆。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然后再根据参与竞价者的报价顺序通知下一位购买。
七、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局:5663942 南岳区财政局:5677546
八、公告有效期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9日下午5点止。
特此公告
二0一三年五月一十三日
编辑: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