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推动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优化市容环境,提升旅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景区公共区域焚香化纸等封建迷信活动的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元节期间,严禁经营户在南岳城景区内流动叫卖、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销售冥纸、冥币、香烛、鞭炮等焚化品;严禁居民在城景区道路、人行道、河道、绿地、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及其它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香烛、鞭炮等焚化品。
二、树立文明新风,自觉摒弃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陈规陋俗,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无烟无火无尘祭祀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必须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清洁、安全祭祀,切实当好文明祭祀的带头人和移风易俗的引领者。
三、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依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处罚;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刑事拘留。
特此通告!
南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0日
来源:红网南岳分站
作者:文兰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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