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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违法王”:804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记分超3000分

来源:红网 编辑:彭俊 2019-05-28 08: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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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

红网时刻5月27日讯(记者 潘锦 通讯员 雷文明 廖正洪)5月27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集中曝光一批“违法王”车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和高风险路段,并通报了省道安委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路段和高风险路段的整改情况,旨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车辆违法未处理起数前十名、旅游车辆违法次数前十名企业、客运车辆违法次数前十名企业及危险品运输车辆违法次数前十名企业的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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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道安委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路段整改情况是:2019年1月8日,省道安委挂牌督办全省36处事故多发路段和高风险路段。其中,湘潭2处、岳阳1处、张家界1处、郴州1处、湘西2处(分别是:湘潭县国道320线K1201+500-1202+500m、湘乡市县道025线K4-12、岳阳汩罗江大道、张家界永定区省道228线K90+600m路段、郴州宜章省道324线K109-113公里、湘西花垣县国道319花垣县与花垣镇团结与中寨村交汇处K41+600-K41+900m、龙山县省道石洗公路K2+100-K2+500m )等7处路段已按计划整改到位,待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销号。其他路段正在抓紧整改中。

曝光的事故多发路段和高风险路段是:京港澳高速1501Km-1505Km(黎托下沉段)、长张高速常德段123km(太子庙服务区)路段、长张高速益阳段63Km(益阳服务区)路段、许广高速郴州段427-429km(欧阳海服务区)路段等4处路段。

通报的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1、公交车司机醉驾,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生禁驾。5月19日上午,群众举报称,一辆402公交车驾驶人状态异常。长沙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调度沿线警力查缉。很快,开福大队交警在芙蓉路松桂园路口将该车成功拦截,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常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血液检测,驾驶人常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23.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4倍。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常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红灯抢行,酿成大祸。5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在省道S903线资兴唐洞街道高码村上吴组交叉路口路段,一辆摩托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由于摩托车强行闯红灯,车速较快,一时躲闪不及,撞上了由南向北方向抢黄灯通行的大货车,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被撞飞。 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曹某及其妻子昏迷不醒,被送至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经过医院两天两晚的抢救,才脱离了危险。

3、超速64%,驾驶人驾驶证被依法吊销。5月2日16时9分许,高警局张家界支队桑植大队民警在张桑高速公路开展测速工作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GM9567的小型普通客车以164km/h的速度通过测速点(该路段小车限速100km/h,其他车辆限速80km/h)。16时20分,民警在桑植东收费站查获该严重超速车辆。驾驶人甄某因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6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4、夜间醉驾上高速,驾驶人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9日21时12分许,高警局常德支队河洑大队民警在长张高速常德段西往东方向176km处,查获湘J31Z66小型轿车驾驶人匡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验鉴定,匡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14mg/100ml。目前,匡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至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无证且使用假证驾驶营运客车,驾驶人被拘留20日。5月2日9时50分许,高警局株洲支队醴陵大队民警在沪昆高速金鱼石省级执法服务站,查获所属中国国旅(广东)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粤AV5768大型普通客车上,两名驾驶人均涉嫌交通违法。经查,驾驶人古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使用的A1A2驾驶证系200元在广州购买的假证。驾驶人彭某光在明知古某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将机动车交由其驾驶。古某被依法处以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彭某光把营运载客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来源:红网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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