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南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协警和书记员公告

来源:南岳区人民法院 编辑:彭俊 2016-02-29 10:10:08
—分享—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南岳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协警7名、书记员3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书记员具体条件

  1、年龄:18至28周岁。

  2、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3、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能速写速记,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录入。

  5、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自主撰写作品被报刊登载、汉语言文学及新闻报道专业的优先考虑聘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协警具体条件

  1、年龄在18至35周岁,限定为男性5名,女性2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视力良好、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5、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体育、武术特长、汽车驾驶证、特别有运动员资格证者优先考虑聘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方式

  1、报名要求:报名者分别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需退伍证、体育特长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和最高学历证明、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6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可网上报名。(http://nyqfy.chinacourt.org/)

  3、报名地点:南岳区人民法院政工室

  4、报名咨询电话:0734-5682625

  5、资格审查:法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书记员笔试

  考试科目为听写记录、计算机操作。考试满分为100 分,按照听写考试40%、计算机操作60%的比例进行折合,即考试成绩= 听写考试×40%+计算机操作成绩×60%。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速写及快速录入,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考试时间:2016年3月7日上午9:30。

  考试地点:区法院。

  (二)协警笔试

  考试科目为计算机操作及体能测试。按照计算机操作30%、体能测试70%的比例进行折合,即考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

  1、计算机操作内容主要包括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录入。

  考试时间:2016年3月7日上午9:30。

  考试地点:区法院。

  2、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3月7日下午3:00。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参照《人民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标准进行评分。

  (三)面试

  1、面试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测试主要测试自我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推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人际协调、应变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1、书记员体检名额: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 的比例加权计总分后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协警体检名额: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照2 :4:4 的比例加权计总分后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办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地点:南岳区人民医院。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对政审符合条件人员集中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待遇

  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每月实行基本工资1700元。食宿自理。出差补助等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用工合同关系。

 

  联系人:旷文华 电话:0734-5682625 18173432823

来源:南岳区人民法院

编辑:彭俊

阅读下一篇

返回南岳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