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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南岳镇书法、美术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来源: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编辑:彭俊 2015-04-27 1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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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设文化南岳,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南岳作为抗战文化教育基地为契机,寓抗战教育文化宣传于艺术欣赏之中,传播抗战文化,提高全民“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警示未来”振兴民族思想意识,南岳镇政府将举办以抗战文化为主题的书、画作品展,定于2015年7月在南岳镇政府展览。

  本次展览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欢迎区内广大书画爱好者参与投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南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湖南省美术家协会南岳衡山交流中心

  协助承办:南岳区书法家协会、南岳区美术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居住在南岳区域内的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必须紧扣“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警示未来”为主题。

  (二)作品规格:

  1、美术作品:国画大小以4尺整张以内为宜,竖幅、斗方;油画、版画、水彩含框控制在1.8米×1.8米以内。

  2、书法作品:大小以4尺整张以内为宜,竖幅、斗方,书体不限,草、篆须另附释文。

  (三)书画、国画作品无须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同时,请提交50字以内作者个人简历以及作品简介。油画、版画、水彩只收含框作品。

  (四)应征者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承担。

  (五)活动组委会对获奖、入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出版、宣传、收藏及处置权,凡参加本活动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各项约定,应征作品免缴评审费,所有获奖参赛作品概不退稿,特邀、入展参赛作品,如有需退稿的请作者在作品后注明退稿字样,方可退稿。

  四、收件地址

  联系单位及电话:

  1、南岳镇人民政府文化站

  旷双:15886417140 办公:5665179

  2、湖南省美术家协会南岳衡山交流中心

  胡中鸿:18821810480 办公:5668655

  即日起征稿,至2015年6月20日截稿。

  五、评审

  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参赛作品中,初评评选出60幅入展作品,并在其中评出入围优秀作品10件左右。第二阶段,终评选出优秀作品8件。

  六、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为税前。

  3、优秀美术、书法作品由湖南省美协家协会南岳衡山交流中心推荐参加2015年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作品评选。

 

  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来源: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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