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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编辑:彭俊 2015-03-11 11: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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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进一步激发全民义务植树热情,加快“美丽幸福南岳”建设步伐,努力打造秀美生态环境,实现城景乡绿色共建共享,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迅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3月12日,全体在职县级领导率领区行政办公大院内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上午9:00在行政办公大院前坪集合,自带植树工具,统一乘坐中巴车到植树造林示范基地(兴隆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2.区直和市管各单位,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深入驻点联系村(社区),采取多种尽责方式,切实开展好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3.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广大居民群众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和农村环境整治,扎实开展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庭院绿化的义务植树活动。

    4.请区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请区林业局牵头做好县级领导和行政大院内干部职工参加集中植树活动的组织工作。

 

 

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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