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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工作的公告

编辑:彭俊 2014-08-21 1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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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岳群办[2014]6号文件,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新闻敲诈现象产生和蔓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社会各界凡发现涉嫌新闻敲诈和在南岳区内的假记者站、假新闻单位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核查和举报:

  一、经过审核、登记、备案的区内新闻媒体机构(含网站)名单

  1、南岳区广播电视台

  2、红网南岳站(南岳新闻网)

  (凡不在上述名单内,均不属于合法新闻媒体机构)

  二、举报内容

  区内新闻媒体机构(含网站)凡发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均可以进行举报:

  1、新闻单位聘用广告、文化及公关公司等企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利用批评报道向被采访报道单位施压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

  2、报刊记者站、报刊网站利用新闻采编活动从事报刊征订、广告经营、收取赞助等经营活动;

  3、新闻记者利用新闻采编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

  三、新闻媒体、新闻记者证信息查询方式和各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1、登陆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首页搜索查询,可查询新闻媒体、新闻记者证信息。

  2、区内举报投诉电话:0734-5663995

 

 

  中共南岳区委宣传部

  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0日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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