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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5个单位获评2013届市文明单位

来源:红网南岳站 作者:邓灵杰 编辑:彭俊 2014-02-24 1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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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南岳站2月21日讯(记者 邓灵杰)记者今天从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区5个单位被评为2013届衡阳市文明单位,其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计局、门票管理处获评市三级文明单位,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市二星级文明单位,区人民法院获评市一星级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是指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经过自愿申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2013年,全区各级各单位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了文明素质教育培训、香炮门店评星定级、南岳衡山道德大讲堂等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提高,为加快推进“美丽幸福南岳”建设,努力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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