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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香炮门店评星定级工作的公告

作者:rednet 编辑:彭俊 2013-08-14 1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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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我区香炮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全区香炮经营门店自觉树立文明诚信经营理念,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香炮门店评星定级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标准

  (一)评选方法

  1、评星定级每年评选一次,逐级申报。凡在南岳境内证照齐全的香炮经营门店均可申报。初次参评时选择 “一星级文明门店”作为申报起点,申报成功后下次可申报 “二星级文明门店”,具备“二星级”资格的门店才可申报“三星级文明门店”,逐级递增,不接受越级申报。

  2、香炮门店首次申报后两个月为考核期,由评星定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分。连续两个月考核评分达85分的可授予“一星级文明门店”称号。

  3、香炮门店基础分为80分,根据评分细则每日进行加、减分考核。分数以月为周期,加分满100分不再累加。

  4、星级香炮门店采取动态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处罚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星文明门店连续三个月平均分低于85分或单月低于80分,取消挂星资格。二星文明门店连续三个月平均分低于90分或单月低于85分,降为一星。三星文明门店连续三个月平均分低于95分或单月低于90分,降为二星。有重大不文明诚信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日常考核管理单位提出,评星定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随时取消该门店星级资格。

  5、星级门店如出现店主更换,需重新申报。

  (二)评选标准

  评选分为三个等级:

  1、“一星”文明门店标准

  ①证照齐全,并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

  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服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

  ③店外、店内卫生整洁,无果皮纸屑、清洁工具、不外摆桌椅及杂物等。

  ④从业人员着装整齐,服务热情,礼貌待客;不在店外打牌、下棋。

  ⑤店前秩序规范,无乱停乱靠,乱牵乱挂,乱写乱画,乱粘乱贴。

  ⑥广告招牌符合标准,干净、完整,无违规信息。

  ⑦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欺客宰客、店外喊客、跟客缠客、上路拦车。

  ⑧经营统一标准的环保香。

  ⑨不强占停车位、驱车赶客。

  ⑩不参与带香分成。

  11与人为善,团结友邻。

  12自申报之日起,连续2个月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

  2、“二星”文明门店标准

  ①具有“一星”资格。②自申报之日起,连续6个月平均分达到90分以上。

  3、“三星”文明门店标准

  ①具有“二星”资格。②自申报之日起,连续6个月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

  (三)评分细则

  扣分项目:

  1、围车围客、跟客缠客、带香拉客、店外喊客、拦车卖香等行为。(发现一起扣2分)

  2、店内及露天打牌现象。(一次扣0.5分)

  3、驱车赶客,即不消费不准停车现象。(一次扣10分)

  4、邻里为争客发生扯皮打架事件。(一次扣10分)

  5、价格虚高、欺客宰客。(发生一次扣10分)

  6、带香分成。(发现一次扣10分)

  7、门店前存在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拉等现象。(一次扣0.5分)

  8、店前、店内乱帖乱画,有“牛皮藓”广告,有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等丢弃物。(一次扣0.5分)

  9、店前有车辆乱停乱放。(一台次扣1分)

  10、游客投诉。(经查实确属店铺问题,扣10分,积极配合解决,达到游客满意,未造成恶劣影响的扣8分)。

  加分项目:

  1、一日内未出现扣分加0.5分。

  2、一月内未出现扣分的加5分。

  3、在邻里发生矛盾时能体现高风亮节,主动表示友好,积极化解矛盾的,加2分。

  4、主动帮助游客排忧解难,受到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扬或在区内媒体进行报道的,加10分。

  区香炮门店评星定级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8月5日—8月26日)。一是上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和申报表,组建宣传队上门宣传、门店LED屏滚动宣传,确保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南岳镇、祝融街道、工商局组织文明素质教育培训班对门店进行文明诚信经营教育。二是媒体宣传。电子政务办、区电视台、新闻办大力宣传报道评星定级的实施办法及活动进展,并借助南岳官方微博做好前期宣传预热。三是组织申报。组织香炮门店经营户对照实施办法和考评细则,自愿填写申报表,8月26日前,城区门店将申报表报送至所在社区,景区门店分别报送到综合执法大队和景区管理处。

  2、资格初审 (8月26日—8月31日)。根据“评星定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所提供的门店经营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参与“评星定级”的香炮门店进行资格初审,筛选掉一批存在证照不全、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不具备参评资格的门店。

  3、考核评分(9月1日—11月1日)。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门店,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参照考评细则对其考核打分,评定结果提交评星定级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第一批一星级门店。由区信息办、电视台、新闻网予以公示。

  4、挂牌定级(11月2日—12月30日)。召开大规模的表彰大会,对获评星级的香炮门店进行授牌。同时对星级门店进行大力宣传,起到“星店”引路、“星店”带动、“星店”影响的示范效果。

  5、信息发布(挂牌定级后)。一是广告发布。制作2-3块高规格大型宣传标牌在城区人流车流集中的醒目位置投放,并在大型宾馆及游客服务中心、门票处大屏幕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城区入口处悬挂大型温馨提示牌。二是短信发布。面向广大市民及来岳游客发送“香炮请到星级文明门店购买”等温馨提示,确保活动惠及每一个市民,每一名游客。三是媒体发布。电子政务办、区电视台、新闻办做好新闻宣传,在省市新闻媒体对评星定级工作进行大力推介,并通过南岳官方微博做好温馨提示,扩大活动影响。

  二、激励措施

  利用区内外主流媒体及大型广告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树立星级文明香炮门店的良好形象,让来岳游客形成“买香要到星级文明门店购买”的消费习惯,引导区直单位客人及旅行社和团队游客到星级文明门店购买香炮,让星级文明门店享受客源实惠。

 

 

南岳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8月6日

 

作者:rednet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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