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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rednet 编辑:彭俊 2013-08-02 11: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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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和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管理,全面提升我区电子政务系统应用水平,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于2013年8月10日前交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文波 联系电话:5663753。

  附件:1、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2、需报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单位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附件1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单位名称: (公章)

 

  ①政务公开信息员:本单位负责直报系统信息录入的工作人员。

  ②协同办公管理员:本单位负责无纸化办公、网上公文流转系统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

  ③窗口办件人员:为本单位行政审批办理窗口的办事人员。

  

    附件2

  需报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基本信息

  采集表的单位

 

  一、需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协同办公管理人员的单位

  旅游局、审计局、信访局、广播电视台、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社保处、门票管理处、水濂洞景区管理处、城管监察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政务服务中心、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史志办、南岳镇、拜殿乡、龙凤乡、岳林乡、祝融街道办事处、林场、邮政局、医保中心、疾控中心、环境保护局、建筑管理站、文物管理局、交警大队、商务局、烟草局、环境卫生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水务农机移民局、树木园、教育体育局、民族宗教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农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路管理局、南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防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法局、档案局、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价局、地税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政局、经济科技信息局、供销粮食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规划管理局、气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房产管理处、民政局、工商局、编办、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消防大队

  二、需报送窗口办件人员的单位

  环境保护局、建筑管理站、文物管理局、交警大队、商务局、烟草局、环境卫生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水务农机移民局、树木园、教育体育局、民族宗教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农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路管理局、南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防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法局、档案局、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价局、地税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政局、经济科技信息局、供销粮食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规划管理局、气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房产管理处、民政局、工商局、编办、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消防大队

作者:re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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