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经我院研究决定,在本辖区内选任10名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简介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同时也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体现了我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与人民法官共同审理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实现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
二、资格条件
1、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三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律类优先),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文化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
三、人民陪审员的待遇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误工等费用,由所在的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四、程序和要求
1、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属本院辖区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属本院辖区的,该基层组织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以书面形式推荐。
(2)报名材料:①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④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此外,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可到南岳区人民法院报名地点领取,也可到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网(http://nyqfy.chinacourt.org)下载。
(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7日
(4)报名地点:南岳区人民法院政工室
(5)联系电话:0734—5682625
2、任命
经审查合格的,由南岳区人民法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为五年,同时向社会公告。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下载: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作者:rednet
编辑:彭俊